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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立商品畜禽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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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立商品畜禽生产基地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87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大中城市郊区加强商品基地建设,要求外贸部门进一步办好瘦肉型猪基地。同年9月,在全省商品猪基地建设会议上,研究采取重点扶持措施,从1987—1990年,每年由省拨出5万吨优惠价饲料粮,扶持15个重点粮、猪产区建立基地。基地规模为年提供70万头以上肉猪,按5%的比例配套饲养母猪,集中连片地发展一批养猪专业户,同省、市、县直接挂钩。基地猪的收购价格,除按食品公司指导价执行以外,省再安排每头肉猪供应优惠价饲料125公斤,配套母猪每头每年200公斤;每头肉猪安排平价尿素15公斤。对资金有困难的养猪户,由农业银行、食品公司统筹解决,优先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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