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 逐渐活跃阶段 (1952—1957年)。新中国成立初期, 县 (市) 体育工作由县 (市) 人民政府教育局负责, 群众性体育活动相对集中在城市, 农村体育基本处于自发状态。1952年, 江西省体育总会成立,部分县、乡、村开始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南康县农民篮球队比较活跃, 兴盛期有百余支球队, 经常开展村与村之间的比赛活动。1955年, 各县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相继成立, 在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密切配合下, 农村体育活动逐渐活跃起来, 部分地区动员青年以义务劳动的方法开辟简易运动场地, 举办了乡与乡之间的体育比赛。当时的都昌县开辟场地179个,有47%的青年参加了体育活动。全省广大农 ......
上一篇: 1.新中国成立前
下一篇: 1.龙舟竞渡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