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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家庭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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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家庭副业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农民家庭副业的范围,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产业的分化而发生了相应变化。按目前统计口径,副业包括: 采集野生植物、捕猎野兽、野禽和农民家庭兼营工业、手工业三个部分。其中,农民家庭兼营工业、手工业,指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为主(劳动力或劳动时间)的农民家庭所兼营的工业、手工业。农民家庭兼营工业、手工业,只计算农民家庭为出售而生产的工业品价值,不包括向企业承包产品零配件加工的收入。1957年以前的副业中包括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1958年及以后,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 1980年及以后,又增加了农民商品性家庭手工业; 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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