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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中国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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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中国成立后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经济,郊区各县相继成立了城镇建设机构,着手城镇的恢复建设工作。首先,迅速组织修复在战争中被损毁的桥梁、道路和部分重要建筑物。接着,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铲除建国前长期堆积的垃圾堆,填平臭水浜,平整道路,疏通河道,整修厕所,初步改变镇区环境面貌。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城镇人口的增长,从1954年起,各县开始拨款建造居民住宅。1958年开始,工业在城镇和乡镇中逐步发展,各镇陆续拆除不少旧建筑,填河筑路,修建钢筋混凝土桥梁,拓宽街道和兴建厂房。集镇的公用事业、邮电通信等各项建设也逐年增长。几乎每个城镇都陆续建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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