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趋势。面对这种新情况,中共辽宁省委于1987年提出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进行认真探索、总结经验。到1995年,全省实行规模经营面积达37.3万公顷(指单位劳动力经营旱田2公顷或水田1.4公顷以上),占总耕地面积的10.8%。主要形式有统种分管、家庭农场、股份合作、村办农场和农业车间等形式。如海城市推广农田股份合作制,在明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承包权以股权证形式稳定在农民手中,把经营权转包给经营大户;村成立农业股份合 ......
上一篇: 2.完善土地承包办法
下一篇: 4.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