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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欧洲基督教会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因税额为纳税人各项收入的1/10而得名。其依据是《圣经》中“农牧产品的十分之一应属于上帝”的记载。从4世纪开始征收,8世纪末查理大帝(Charle-magne,742~814)于799年正式规定法兰克王国的每个臣民都必须向教会缴纳。10世纪中叶西欧其他国家相继仿行。英王爱德加(King Edgar,约959~975)于970年下令明确它是合法的赋税。按所征收实物的类别,可分为大什一税(谷物)、小什一税(蔬菜)及血什一税(牲畜),税额实际多超过1/10,概由农民负担,限期缴纳。12世纪末随同商品生产及贸易的发展,又向手工工匠和商人征收。什一税名义上作为维持教会活动、神职人员生活及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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