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88—1992年,全省共投资2 000万元,建立了12个商品猪基地县(市)。基地县(市)内,共建规模养猪基地乡87个,基地村139个,规模养猪大户7 005户。5年内基地县 (市) 共外调(省外和县内)商品猪1 000万头,年平均外调200万头,保证了国家调拨商品猪任务的完成 ......
上一篇: 1.商品瘦肉猪生产基地
下一篇: 3.大中城市畜禽生产基地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