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人民公社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建立的,其突出特点是:
1.实行“一大二公”。即组织规模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公社化后,原来高级社的公共积累和全部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私人除住房和家禽以外,其他财产,如自留地、果园、猪羊等也一律转为公社所有。实行全公社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负盈亏,统一分配,抹煞了高级社之间的经济差别,使“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泛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2.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实行乡、社合一,既是国家基层政权机构,又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政权和经济双重职能。“政社合一”的体制,使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直 ......
上一篇: (一)建立过程
下一篇: (一)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阶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