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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开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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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开采量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山丘区地下水排泄于河道形成河道基流, 所以, 平原区地下水才具有重要的开采价值。据估算, 青海省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3.11亿立方米/年, 其中黄河流域3.83亿立方米/年, 内陆河流域19.18亿立方米/年。 到1986年, 全省年开采量仅2.18亿立方米, 占资源量的3.9%, 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格尔木市、东部农业区和柴达木盆地东部的小片农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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