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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制订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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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制订奖励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88年,浙江省农业厅制订了《浙江省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法(试行)》,重点奖励重点的项目有:①种植业项目。包括粮、油、棉、麻、菜及其它经济作物,有关粮食方面的项目占授奖项目的70%左右;②畜牧业项目。包括猪、禽、牛、羊、兔、蜂等;③对农作物有重大增产、增收的项目。主要奖励在生产第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县和县以下单位和个人。

“丰收奖”奖励等级标准:①在一个县 (市)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其推广面积(包括头数)占应推广面积40%—50%以上,增产幅度比前三年或当年全省平均单产10%以上,或比省内前一年单产最高县增5%以上,推广的技术措施、投入产出比,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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