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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行挂钩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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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行挂钩扶贫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省政府规定省级机关、大专院校、省属医院、年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的经济发达县(市),都要与8个贫困县挂钩扶贫,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根据省政府的这个规定,省属有关部门和单位都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纳入工作计划,有1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同时,定期由领导带队到挂钩的贫困县,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扶助项目,帮助培训人才。定点挂钩扶贫的牵头单位派出1名处级干部到挂钩县挂职,其它单位也抽调干部蹲点扶贫。儿年来,省级有关部门为贫困地区排忧解难,引进、扶持了一大批项目,如省电力局1年中为浙西7个贫困乡解决了通电问题,还为云和、永嘉两县建立了两个3.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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