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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乡镇企业的前身称社队企业,是指农业合作化后兴办的集体工副业。新疆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前主要产品有土绸、土布、花帽、地毯、铜壶、小刀、服装、靴鞋、木制餐具、木轮车、挽具、民族乐器等,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明显的地域特色,属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几乎濒于绝境的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依靠行政手段大办工业,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农副产品初加工、小煤窑、小砖窑、土化肥、粮油加工、小水电、小型农机具修理、木器、炼铁、缝纫、制鞋、刺绣等社队企业。据统计,1959年新疆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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