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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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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行优惠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为了加快老困地区建设,在中央总的政策原则指导下,结合老困地区的实际,省上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和特殊灵活的措施。除已经对庆阳老区、岷县和甘南州有关县作过规定并实行的优惠政策外,对老困地区又做出了如下政策规定:

(1)从1986年起,以户计算,人均纯收入在120元以下、口粮不足150公斤的,免征农业税3年。

(2)从1986年起,省上每年给“8县3片”困难地区拨出7 500万公斤粮食,按原统购价销售,一定3年不变,主要用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销售粮食要与退耕还林还牧、交售畜产品、统购药材等挂钩。销售粮食的差价由省财政补贴。

(3)对国有林可分别不同情况实行三种经营办法,即: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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