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破除了传统农业的观念,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方针指导下,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农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突出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社会总产值在整个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逐年提高。自1978年至1986年,农村社会总产值占整个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5%左右,1987、1988、1989、1990年分别占到49.68%、51.07%、51.58%和55.68%。1988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突破4亿元大关,达到1 198.03亿元,1989年和1990年分别达到1 485.25亿元和1 769.97亿元,其所占比重也继续保持上升的势头 ......
上一篇: (一)农业总产值增长但比重下降
下一篇: (三)农业的发展促进了轻工业的发展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