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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大革命”时的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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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大革命”时的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体制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突出政治,否定业务等思潮的泛滥,经济建设受到很大影响。经济职能机构受到冲击,大肆撤并商业机构,下放商业人员。1968年广东省商业厅、供销社被撤销,把原来所属的20多个专业公司合并为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副食品、土产日杂、医药等五大综合性的公司。省粮食厅撤销改为粮食公司。专区、市、县商业机构撤并改称财贸站,生活服务站、社会主义商业站、服务站、粮油服务站等等。县以下商业、供销社合并为财贸组、商业组或供销组,有的也叫商业站、服务站。1970年,在取消“闹市区”的口号下,采取“一撤二并三迁”办法,把商业网点撤掉或搬迁到城市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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