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二)限制家庭副业和集体的多种经营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限制家庭副业和集体的多种经营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农村在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人轻集体”的运动中,许多地方硬性规定家庭饲养禽畜和种植林木果树的限额,超过的被批判、没收或砍掉。与此同时,还多方限制社队集体发展多种经营,使集体的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单一的粮食生产结构。特别是省把社队发展多种经营的管理办法,概括为“分、包、标”,作为“资本主义妖风”在全省的路线教育运动中反复批判。据不完全统计,在前三批“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被清理回生产队的外出搞工副业人员59万多人。实际上不止此数。使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抑制 ......




上一篇(一)减少或取消自留地

下一篇(三)限制农村集市贸易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