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52年春,天津市郊区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在互助组发展较好的地方,有计划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初,蓟县西山北头村贾景山农业社、定福庄村林士云农业社、安二寺村刘士彦农业社相继成立。贾景山农业社积极使用农业先进技术,引进“72”小麦和华农4号谷子良种,采用药剂拌种和温汤浸种,当年农业喜获丰收,粮食亩产160千克,比本村最好的互助组高40%,所分粮食够吃2年。还组织人力发展副业生产,兴建石灰窑、磨面坊、香油坊各一个。农副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现金分配每个地股分得9.85元,每个劳动日分得1.04元,平均每人收入 ......
上一篇: (二) 政策措施
下一篇: (二) 政策措施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