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劳动农民自愿互利建立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劳动互助组织。
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和农产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要,难以避免贫富两级分化,只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才能解决这两个矛盾。1951年9月,党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各级党政组织都认真贯彻了扶持贫农和鼓励“组织起来” 的政策。在发放农贷、支持打井、开荒、选育良种和推广农业技术等方面,都优先照顾互助组。 ......
上一篇: (二) 全面土改
下一篇: (二) 政策措施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