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二)宣传“文物法”,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宣传“文物法”,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文化工作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把我国的文物管理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10多年来,福建文物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公安、司法、工商、海关、边防、交通部门配合下,把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当作日常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省每年平均破获文物违法案件百余起,流窜在诏安、漳浦、将乐、顺昌等地的盗墓团伙被捕获;建瓯、将乐、浦城、永安等馆藏之物失窃案在短期内侦破。平和县安厚制造假文物活动被绳之以法,南平、闽侯、霞浦、福鼎、晋江、漳浦、莆田、仙游 ......




上一篇(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文物的普查、抢救、保护

下一篇(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