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家禽。历来多为商贩经营或农民到集市出售。1949年以后, 集市市场虽几开几关, 但农民到城市、集镇卖家禽没有间断过。国营商业一直作为小商品经营, 每年冬季收购一批, 在新年、春节期间销售, 平时经营量很少。1973年肉食市场转紧, 采取了每个农户交售1只鸡的派购办法。1980年取消家禽派购, 实行议购议销。1981年10月实行旺季对家禽执行计划收购, 每年养鸡户向国家交售一、二只平价鸡, 以县为单位完成计划后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10月全部放开经营。
2.鲜蛋。①鲜蛋收购。国营商业1949年收购167万公斤, 1983年收购3 254.5万公斤, 到1984年全面放开经营前, 国营商业收购量时多时少很不稳 ......
上一篇: (一)生猪及猪肉
下一篇: (一)恢复开放阶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