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一)建设大兴安岭林区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一)建设大兴安岭林区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新中国成立后, 大兴安岭林区历经3次开发: 第一次是1955年, 黑龙江省成立大兴安岭建设委员会, 并相继在北坡建立了呼玛、开库康、额木尔、漠河4个林管局和43个森林经营所; 与此同时, 内蒙古自治区在大兴安岭林区东南部建立9个森林经营所。第二次开发是1958年7月, 中共黑龙江省委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时决定开发大兴安岭区北坡及东南坡林区。黑龙江省先后筹建11个林业局。1960年5月成立呼玛林业管理局, 实行政企合一, 下辖12个林业局。这次开发主要沿黑龙江从水路向林区推进, 先后修建了嫩漠公路 (嫩江一十八站一漠河)、三塔公路 (三合站一塔源)。1961年因国民经济调整, 省委、省政 ......




上一篇(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林业

下一篇(二)植树造林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