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小型火力发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黑龙江省对伪满遗留下来的32座小型火力发电厂进行了改造, 用从苏联进口的小型蒸气机代替落后锅驼机,到1957年, 黑龙江省装机500千瓦以上的小型火力发电厂, 都换上了新的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达到了8 000千瓦, 年发电量达到了2 456千瓦时。
1958年, 黑龙江省电业管理局成立以后, 对全省发电机组进行了第二次更新改造。到1963年, 全省已有20个县镇的发电厂换上了汽轮发电机组。同时,为了保证一些远离大城市的县城工农业用电的需要,陆续在肇源、木兰等县镇新建了小型火力发电厂。
1974—1995年, 国家水电部给黑龙江省投资6 136万元, 新建了林口、 ......
上一篇: (一)国家电网
下一篇: (三)小型水力发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