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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保户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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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保户供养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56年6月发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其中规定:“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从此,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简称“五保”)开始形成制度,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农村五保户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1956年秋,辽宁省在铁岭等9个县农村进行散居五保户试点,之后在全省铺开。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为解决孤寡老人无人照料的问题,1958年秋,康平县小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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