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4.实行生活集体化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4.实行生活集体化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适应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统一思想的管理体制和劳动组织军事化需要,农村普遍办起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对大办公共食堂,不仅认为是组织生产、实行家庭生活社会化的需要,而且认为 “可以使我们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事业中在五年至十年内迈进一大步”。1959年8月,中共辽宁省委召开 “反右倾、鼓干劲、力争农业全面大丰收”誓师广播大会,要求根据中央指示和贵州省的经验,“把我省公共食堂有计划地迅速发展起来”。到1960年初,全省农村已办公共食堂44 700个,幼儿园19 200个,托儿所34 100个,敬老院1 200个。有的地方办公共食堂后提出“放开肚皮吃饭”,“吃饭不要钱 ......




上一篇3. 实行劳动组织军事化

下一篇(三)人民公社的调整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