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组织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组织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四川实行政社合一始于1958年10月。当年8月,全国发出“还是人民公社好”的号召,中共四川省委于9月即在重庆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作出决定,要求各地迅速成立人民公社,在国庆节前每乡“先挂牌子,后搭架子”,“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于是在短短的1个月时间里,全省就公社“化”了。

人民公社成立后,与原有的乡人民政府合而为一,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又具有组织生产和管理经济的职能。人民公社的权力机关,是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任期2年,可以连选连任。公社制订生产计划、分配方案、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计划以及进行有关政权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均由代表大会 ......




上一篇二、新中国成立后至1957年的乡村组织

下一篇四、实行农村改革后的乡村基层组织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