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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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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机构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历代地方医疗设施,文献记载不详。大体上,唐代在各州、各都督府设有专职医学博士和助教,为地方培养医学生徒,并给群众治病。宋代在各州、节镇设置医官,建立国家专卖性质的“惠民药局”制售各种药品,并在州、县开办地方医学。金、元、明、清均有地方医学,并在各地设官医及药局。清同治年间,在省城安庆设有“官医牛痘总局”。光绪年间有官立“同医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在官办安徽省大学堂内附设有农工商医实业学堂,为安徽现代医学教育之始。军阀混战时期,全省除在省城安庆设有清道队以外,无一所官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民国16年(1927年)设安庆官医院,为该省公立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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