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这一阶段农机具数量显著增加,但农村体制多次变动,农业机械几次收放,走了曲折道路。

(1)机械下放,实行社营(1958—1959年)。1958年秋,安徽各地将国营拖拉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给人民公社,社营成为全省农业机械的主要经营形式。

(2) 机械收回,再办国营(1960—1961年)。鉴于人民公社对农机管理缺乏经验,事故多,机械效能不高,安徽将下放给人民公社使用管理的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包括1958—1960年人民公社用国家贷款购买的)收回,重新组建国营拖拉机站,恢复以合同方式为周围社、队进行代耕。1960年底,全省新组建县、市国营拖拉机站61个,共拥有拖拉机1 073台、1.82万千瓦。

(3) 调整布局,巩固机 ......




上一篇(一)国营时期

下一篇(三)多种形式经营农机并存时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