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安徽农村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农户作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地位的确立和依靠自身积累发展生产能力的逐步增强,农户相应成为农业经济活动的主体。随着农村多元化投资新格局的逐步建立,农户又成为农村投资的主体。广大农民为了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生产的投资逐年增加,初步形成了内在的投资机制。1980年,农户人均生产性投资27.75元,1985年增加到147.98元,1994年达到480.28元。1994年与1985年相比,农户人均生产性投资增加332.3元,平均每年增加36.92元,增长2.24倍,年平均增长13.9%。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3.79元,增长1.63倍,年平均增长11.4%。9年中农户每增加1元生产 ......
上一篇: 三、农村集体资金投入
下一篇: (二)农户生产性投资与其他支出的关系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