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教育网(顽童宝宝)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拓展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拓展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在对种植业普遍推行生产责任制的同时,云南农村逐步建立林、牧、副、渔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12月23日,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发出《关于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现有权属为基础,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96.8%的生产队划定了山林权属。1983年省委决定把划定“两山”(自留山、责任山)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5月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集中讨论了林业问题。6月下发了《关于自留山、责任山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将“集体的宜林荒山、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凡是便于农户经营的,都可以划作自留山,其数量不 ......




上一篇(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程

下一篇(一)改革人民公社体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