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自1990年5月起,对滇西南进行了农业综合开发。1992年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开发宜农荒地0.64万公顷,造林6.85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9.21万公顷,改良草场753公顷。到1995年2月底,第二期开发已完成改造中低产田3.6万公顷,造林0.6万公顷,改良土壤2.2万公顷,建成高稳产农田1.17万公顷 ......
上一篇: (二)农场土地开发
下一篇: (四)复垦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