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经过土地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开发利用土地的积极性,全省耕地由1949年的226万公顷上升到1957年的283.53万公顷,净增57.53万公顷,仅水田面积就扩大了13.3万公顷。1958年掀起了改土造地的高潮。据查,从1957—1962年的5年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了34万公顷,达到78.47万公顷。
1962—1976年,这一时期的土地开发利用是始于1964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坡地改梯田梯地为主,1971—1974年4年间建成梯田梯地30.73万公顷。到1976年,又建成梯田梯地及改造低产田26万公顷。
据1983年不完全统计,全省应改良的旱地(主要是红壤地)有86.67万公顷。已初步 ......
上一篇: (九)农业土地资源特点
下一篇: (二)农场土地开发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