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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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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农业生产资料归农民个人占有、使用、处置的所有制形式, 亦即农民私有制。其特点是: 农民一家一户为一个所有制单位, 生产资料的规模狭小, 一般不超过一两个家庭劳动力所能经营的限度; 土地属农民自己所有, 构成这种所有制的经济基础。农业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 但从未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所有制形式。

产生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 人们只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和平均分配。到了原始社会末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特别是随着铜制和铁制农具的产生, 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成为可能。原来属于氏族公社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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